关于胡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8:55:44 来源: 阅读次数:9664
有关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经
胡兰同志任区法院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区法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何平同志任区法院党组副书记(正科职);
欧书忠同志任区法院党组副书记(正科职),不再担任区规划分局党组成员职务;
孙茂华同志任区法院办公室主任;
蒯扬同志不再担任区文广新局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武达贵同志不再担任区物价局党组书记职务;
周年升同志任区物价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区招商局党组书记职务;
马跃龙同志任区招商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汤卫东同志任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区委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职务;
胡强干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职务;
魏敏同志任区委办副主任,不再担任区委办督查室主任职务;
孙宇同志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植良同志任区纪委第一综合纪检组副组长;
昌献文同志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晓波同志任区水政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行斌同志任区直机关工委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
叶红梅同志任区信访局副主任科员;
许圣鹏同志任区经信委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区安监局党组成员职务;
江军同志任区安监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散兵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杨劲松同志任散兵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纪委书记, 不再担任区纪委常委职务;
肖建军同志不再挂任天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孙向阳同志任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工会工委主任;
谢劲同志调区血防站工作(保留副科),不再担任区计生服务站站长职务;
迟劲松同志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科员,兼任区计生服务站站长;
靳传胜同志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陈寿山同志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刘祖华同志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郭桂霞同志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职务;
韦昌益同志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职务;
陈刚同志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职务;
昂喆同志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不再但任卧牛山街道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袁支平同志任卧牛山街道工会工委主任;
李昌武同志任凤凰山街道主任科员;
韩勤同志不再担任凤凰山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职务;
邓康林同志不再担任凤凰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叶玉珍同志不再担任凤凰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职务;
李爱梅同志任凤凰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魏劲松同志任凤凰山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不再担任凤凰山街道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尹必胜同志任凤凰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孔月林同志任凤凰山街道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顺成同志任天河街道主任科员;
王秀峰同志不再担任天河街道组织委员职务;
庄明同志不再担任天河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职务;
范森森同志不再担任天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李菊香同志兼任天河街道纪工委书记;
靳明梅同志不再担任天河街道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王东华同志任天河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魏元昌同志任天河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刘世慧同志任天河街道工会工委主任;
韦新力同志任亚父街道主任科员;
许先声同志不再担任亚父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傅年斌同志不再担任区房产局党组成员职务;
伍云保同志不再担任亚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李庆旭同志任亚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名列陈永铸同志之后)、纪工委书记,不再挂任夏阁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建波同志任亚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叶红同志不再担任亚父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职务;
潘明奎同志任亚父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鲁先东同志任亚父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王诗发同志任中庙街道主任科员;
夏时洲同志不再担任中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王文飞同志挂任团区委副书记(挂职期一年,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储跃斌同志挂任中垾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期二年);
杨建华同志挂任中垾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期二年)。
中共巢湖市居巢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