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巢区200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17-10-26 14:10:26 来源: 阅读次数:3010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总体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8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主体班次培训计划:
全年计划举办主体班8个,培训学员460人左右。
1、科级干部培训班。全年办班2期,计划培训100人,每期培训50人,春秋季各办1期,每期时间为1个月。培训对象主要为区委管理干部。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区委党校学习20天的基础理论课,第二阶段到区外培训基地集中培训10天。
2、第1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半年举办,计划培训干部30人,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对象为部分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区委党校学习2个月的基础理论课;第二阶段到区外高校集中强化培训;第三阶段为班级学习交流、论文答辩、考核阶段。
3、科级领导干部赴区外培训基地学习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负责人,计划培训40人左右,时间10-15天;具体时间和内容根据区中心工作确定。
4、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轮训班。3期,村、社区换届结束后开班。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对象为换届后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第三批选派干部)共190人左右。
5、第13期中级知识分子读书班:培训对象为全区新获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知识分子约100人,8月初举办,培训时间为5天左右。
上述主体班次要将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各类干部专题培训班计划:
全年计划举办26个专题培训班,具体班次如下:
1、全区领导干部实用法律知识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培训时间2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2、全区司法干警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司法局。培训时间2天,培训对象为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
3、全区信访干部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信访局。共2期,每期培训2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社区(重点村)和区直单位专兼职信访干部。
4、全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民政局。培训时间2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民政办主任)。
5、全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建设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全区村镇建设办主任、业务管理人员和分管负责人。
6、全区招商引资业务知识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招商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全体驻外招商办事处人员。
7、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司法局。共4期,每期培训2天,培训对象为全区人民调解员。
8、全区计生业务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计生委。共6期,每期3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村(居)计生专干以及服务站所医技服务人员。
9、全区工业集中区(园区)项目工作培训班(3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发改委。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工业集中区(园区)管委会主任、成员。
10、全区工会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总工会。培训时间2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工会工委主任和部分企业工会主席。
11、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区直机关党组织组织委员。
12、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政法委。培训时间2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以及综治办人员。
13、全区乡镇科技副职暨科技特派员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科技局。培训时间2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科技副职和首批科技特派员。
14、全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统计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和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人员。
15、全区政协委员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政协办。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区七届政协委员。
16、全区宣传干部暨骨干通讯员培训班(4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宣口单位有关人员和区骨干通讯员。
17、全区妇联干部岗位培训班(5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妇联。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区直单位妇委会主任。
18、全区档案业务培训班(5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档案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档案员。
19、全区安全生产培训班(6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安监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办主任。
20、全区收费员培训班(7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物价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全区收费单位收费员。
21、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知识培训班(8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人事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全区拟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2、全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9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经委。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
23、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9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
24、全区第8期党外干部培训班(9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委统战部。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全区党外干部。
25、全区“十一五”第三期妇女干部培训班(10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妇联。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村(居)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
26、全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11月份举办)。举办单位:区体育局。培训时间3天,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和单项协会体育指导员。
三、举办各类专题报告会:
全年举办不少于2场次专题报告会。报告的具体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确定。
四、几点要求:
1、区委党校等培训机构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调配好师资力量、科学合理调整好教学设置,充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加强学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各培训单位要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增强执行计划的严肃性,做好办班准备工作。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益。
3、各专题培训班培训费原则上由主办单位承担。如确需收费的,必须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并开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不得以培训为名乱收费。
4、有关单位要支持上述班次主办单位开展工作,保证完成下达的调学任务。培训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培训小结(包括培训日程安排、培训内容、学员名册等)报送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室,电话:2329252)
5、各部门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费用及会务安排,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