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159
为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电〔2012〕151号、省物价局皖价电〔2012〕55号以及合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合价监检〔2012〕63号文件要求,巢湖市物价局从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企业标价不规范;有的楼盘未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及相关信息;有的楼盘虽公示了价格及相关信息,但内容不齐全,未按规定标价;有的楼盘优惠折扣及优惠条件不明确、代收费标示不完整以及未标示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当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适时进行回访。下一步我们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强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宣传力度,把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作为日常性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房地产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规政策和诚信经营意识。(巢湖市物价局 何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