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全面开展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 阅读次数:1136
为切实加强对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管理,全面掌握此类人员的生存状况,防止多领、冒领情况发生,防范社保基金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农保所)精心组织,做到“四个明确”,全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集中认证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集中认证工作,确保社保基金运行规范、安全。此次涉及认证对象共14万余人。
二是明确工作时限。此次集中认证工作为期2个月,自9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 。
三是明确工作流程。以属地认证为原则,市农保所向乡镇(街道)分类提供到龄享受城乡居保、老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花名册,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负责牵头组织,村(居)具体实施,全面调查确认已享受待遇人员的健康状况等领取待遇资格条件。市农保所根据村(居)调查确认、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把关后上报的认证对象台账,及时对不符合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办理注销、待遇暂停等手续。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此次集中认证,村(居)张榜公示认证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市农保所加强业务指导。要动态管理,乡镇(街道)事务所要坚持按月上报辖区内享受待遇人员变动情况,发现死亡等情况随时上报,确保死亡人员当月死亡、当月上报、次月停发待遇。要严肃纪律,集中认证目的是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乡、村两级在认证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市农保所在认证期间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在认证过程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导致工作损失,除追缴多领、冒领的养老金外,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