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烔炀镇“四字”标准深化阳光政务

发布时间:2012-12-27 09:08: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635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烔炀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四字”标准,深化阳光政务。

组织领导“全”。该镇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保障公开工作不因人事调动而断档,并通过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完善组织实施方案,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形成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常态机制,使各项工作切实得到落实。

公开内容“真”。该镇依据巢湖市《关于201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的通知》要求,编制镇《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信息要做到严格审批把关,及时调整更新,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开方式“活”。除完善宣传橱窗、公开栏、会议等传统公开方式外,该镇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灵活采取网络公示、听证会等其他公开方式,对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危房改造、农村低保、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务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监督保障“严”。该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和内、外部制约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公开工作更加严格、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行为。

(烔炀镇 童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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