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检察院四项工作机制提升反贪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18 08:19: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58
巢湖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反贪工作机制,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两年来,共初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件,立案侦查20件27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11件12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现已侦查终结18件24人,移送审查起诉18件2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7件21人,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加强线索发现机制,在广开案源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制度,完善线索评估机制,启动线索提炼分析机制,进一步提高自行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2011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的20件案件中,有16件案件线索系自行发现,占案件总数的80%,自行发现案件线索推进反贪工作稳步发展的良性局面已基本形成。
加强案件侦破机制,在突破案件上下功夫。在办理案件中,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对案件侦破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案件侦破进程,适时调整案件侦破方向、角度,对案件侦破中证据、线索、材料等严格把关。积极推进一体化办案模式,构建“大侦查”机制,统一调配侦查力量, 通过上下互动、协办参办,实现案件集中突破、集中取证、集中审讯。同时在案件侦破中,巧妙运用侦查策略,加强对案件侦查中的谋略和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研究分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突破案件、固定证据。
加强案件管理机制,在规范执法上下工夫。与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密切配合,对2004年以来查办案件扣押款物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严格执行省检察院《办案工作流程》,强化对案件的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坚持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安全意识;坚持一案一总结制度,通过不断总结,提升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规范使用强制措施,不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保证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
加强信息化建设机制,在科技强检上下功夫。高度重视现代科技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为主导,积极实施科技强侦战略,为反贪部门配置必要的技术侦查设备,对提升侦查能力、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高科技侦查装备的应用培训,培养了一批反贪侦查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的专门人才,提高了干警利用侦查技术手段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侦查技术装备的使用率,有效发挥了信息引导侦查的作用。(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