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委组织部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27 00:00: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234
为深入推进我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安徽省党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皖办发〔2011〕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合办〔2011〕27号)精神,现就我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巢湖加速崛起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有效做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监督更加趋于完善和规范,工作成效更加明显。通过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管理制度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充分形成,党员主体地位真正确立,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通畅,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党务工作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巢、等高对接主线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围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激发党员热情。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公开重点。党务公开要依照党章、法律法规进行,遵循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不涉及保密的要及时公开。要围绕“党员群众希望知道什么和需要党员群众知道什么”这个重点进行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公开。
4、坚持区分层次,实行分类指导。党务公开的形式必须按照“简便、多样、实用”的原则,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党组织,确定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坚持因情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情况、类型和特点,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以党务公开引领政务公开、事务公开、阳光村务工程,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运转良好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机制。
四、实施范围
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五、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六、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的要求,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公开的内容通过影像资料留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七、公开方式
1、党内公开的方式。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先锋网、公示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方式进行公开。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党外公开的方式。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先锋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为民办事服务窗口及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还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采访服务等形式发布党务工作信息,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八、公开时限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联系电话;本级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安排情况;党组织及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本级党组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有关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处理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九、实施步骤
党务公开推进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全国、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务公开推进工作,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
(三)组织实施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搭建和完善党务公开平台,包括公开(示)栏、电子显示屏(乡镇、街道可以与“三资”查询系统共用)、网站等;按照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有关党务公开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邮箱和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阶段(
十一、有关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主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上去,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意识及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凝聚党员智慧和力量,激发党组织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及执政地位。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和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党务公开工作。
3、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坚持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完成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统一起来,把党务公开工作寓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通过党务公开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党组织的全面建设,推动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4、勇于实践,积极创新。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党务公开工作的特点,立足实际和党务公开工作现有基础,针对存在问题,着眼于更加规范、更加科学,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力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