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27 00:00: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070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处事公正,坚持原则;、
(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反馈;
(三)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及相关规定,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任期
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可续聘,续聘不超过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党组织有权解聘。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纪律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二)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三)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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